珠城职组字〔2009〕11号
关于2009年度“双师”素质教师
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我院2009年度“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将于
2009年
10月
28日
——
11月
30日
进行。请各直属单位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珠城职组字〔2009〕8号),组织各部门教师按照要求填报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现将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全体教师(含外聘专职教师)。
二、认定程序及日程安排
1.
11
月6
日
前,个人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提交《认定表》、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人所在院系部。
2.11月7-11日,院系部初步审查申请人申报资格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后,填写《申请情况汇总表》,并将《申请情况汇总表》(打印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请发送到组织人事监察处邮箱successsunyanwei@sina.com)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交学院组织人事监察处。
3.11月12-15日,学院组织人事监察处会同教学科研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人选。
4.11月16-27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并对审批结果公示七天。
5.
11
月30
日
,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并颁发聘书。
三、其他事项
1.相关表格可在组织人事监察处网页上下载。
2.未尽事宜请咨询组织人事监察处孙艳伟,联系电话:7253031。
附件: 1.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 附带文件,请点击下载
2.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情况汇总表 附带文件,请点击下载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双师 认定 通知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监察处 2009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