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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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12-16 09:59:18 点击:

 

 

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3〕3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文件的宣传工作并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请。

 

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人员须在2014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11点前将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人员须在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申报材料送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黄茂勇,7253031,内线8031。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rar

 

 

 

                  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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