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3〕3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文件的宣传工作并动员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请。
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人员须在2014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11点前将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人员须在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申报材料送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黄茂勇,7253031,内线8031。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rar
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