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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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下半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及聘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2-17 10:01:35 点击:

 

 

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珠人社〔2010141号)、《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1277号)及《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处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我院2013年下半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及聘用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已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教职工。

 

二、实施内容及原则

 

(一)聘用在职数有空缺的前提下实施。

 

(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年限截止时间按 20131231计算。

 

(三)除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外,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内部细分等级原则上应逐级晋升。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内部细分等级之间岗位聘期满4年、中级内部细分等级之间岗位聘期满3年,初级(十一至十二级)内部细分等级之间岗位聘期满2年,原则上才能晋升岗位等级。

 

(四)通过职称认定、评审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申请聘用。

 

(五)此次晋升及聘用工作以学院岗位设置工作中的政策原则执行,并以评聘时间的先后为序。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通知宣传工作由各单位负责。请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每位教职工,逾期不报者视为不符合晋级条件。

 

(二)组织申报、评审。申报岗位的教职工,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考评小组审核。各单位完成内部审核工作后将《岗位申报表》和《岗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申报材料交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汇总报学院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院考评小组根据职数空缺情况进行审批,聘用结果院内进行公示。

 

(三)兑现待遇。在编人员聘用结果在学院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后上报市人社局审批,具体聘用结果以市人社局审批结果为准,工资在聘用后次月兑现。聘用制人员聘用结果公示无异议的于20141月兑现工资待遇。

 

四、个人申报材料

 

(一)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表》,必须本人签字。

 

(二)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晋升和初次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规定提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聘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模块的合格证书;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5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三)如有转评情况,任职年限可从转评前的资格取得时间开始计算。

 

(四)所有材料于 1227日前 提交。

 

 

在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联系人:胡俊杰,电话:7253030

 

聘用制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联系人:李巨,电话:7253031

 

 

附件: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表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汇总表

 

3.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127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下半年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及聘用工作的通知.rar  

 

           

 

             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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