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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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4-10-31 10:31:29 点击:

各单位:

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暂行)》(珠城职院〔2010〕37号)及《关于统计2013年度教师下企业实践情况及制定2014年度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的通知》要求,上学期末各二级学院已报送了2014年度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本学期学院开始实行“8+1、8+1、2” 三段式学期教学进程,更有利于教师参加下企业实践。请已按三段式教学进程安排教学的单位,做好本学期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补充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

申请下企业实践的教师于2014年11月5日前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

二、部门审核、汇总

各单位对教师个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和汇总,并于2014年11月7日前把《申请表》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实践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3)提交至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三、职能部门审核

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会同教学科研处对各单位教师专业实践计划进行审核后反馈给各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按要求做好教师下企业实践计划补报工作,未按要求上报的不予发放相关补贴。

(二)上学期末已审核通过的下企业实践计划项目不用重复申报。

(三)教师参加专业实践期间,各单位要定期到实践单位进行跟踪访问,教学科研处及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不定期到实践单位了解实践情况。对于无故离开实践岗位的按照《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附件: 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参加专业实践的管理办法(暂行)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

     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实践计划表

 

 

 

                                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2014年10月31日

(联系人:李巨;联系电话:7253031)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邮编:5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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