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珠城职院〔2009〕69号),经学院研究,拟对第一批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进行聘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一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期限
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
三、考核程序
(一)自评材料整理。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分别填报《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聘期考核表》(见附件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聘期考核表》(见附件3)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2014年12月1日前上报各院部。
(二)各院部初审。各院部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在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表的“各院部考核意见”栏加具意见,于2014年12月5日前报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三)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教学科研处审核。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会同教学科研处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材料审核。
(四)学术委员会审定。考评结果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项。在行政等其他岗位上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要按专业归口到所在的院部进行。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聘期考核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聘期考核表》;
(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聘期考核汇总表》(由各院部汇总,附件4);
(三)不用提供科研课题及论文的佐证材料(教学科研处有备案)。
五、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
联系人:李巨,电话:7253031。
附件: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聘期考核名单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聘期考核表
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聘期考核表
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聘期考核汇总表
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