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17 09:57:38 点击:
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教育局《关于推荐珠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于2015年3月16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李巨,联系电话:7253031。
附件:1.关于推荐珠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专家的通知
2.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荐珠海市大气重污染应急专家的通知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8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外兼职教师聘用手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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