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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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04 15:25:42 点击:

 

各单位:

为加快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步伐,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珠城职院〔2016〕75号)(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做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聘任期满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期限

2015年3月至2018年2月。

三、考核程序

1.自评材料整理。考核对象填报相应的聘期考核表(附件2、3)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论文佐证只需复印封面和本人姓名目录那一页)报所在院部初审。

2.材料审核。考核对象须在本部门述职,介绍本人聘期内工作职责完成情况,各院部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在本部门公示7天后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学科研处审核材料后,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

3.学术委员会审定。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对续聘人选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由学院发文聘任。

四、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人须于4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部门,各部门确定考核合格续聘人选并公示7天后,于4月23日11: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7253031。

 

附件:

1.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专职专业带头人聘期考核表

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聘期考核表

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聘期考核汇总表

5.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组织人事处 

2018年4月4日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邮编:5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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