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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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29 16:19:33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16号)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落实部门

认定机构为广东省教育厅,我校由组织人事处师资科负责落实认定业务。

二、认定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2018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现在高校教学岗位上任教的在编专任教师和合同聘用制专任教师。

三、认定条件

申请人员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其中:

(一)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按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缴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考试费240元。

(三)高校拟聘教授、副教授职务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申请人必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申报流程

(一)报名:3月30日-4月3日

准备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任教学科列表》(附件1-2)填写《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附件1-1),于4月2日前发至各单位行政秘书,各单位行政秘书汇总后于4月3日12点前发至师资科邮箱(zhcptszk1@163.com),纸质版报送组织人事处。

(二)资格审核:4月3日-7日

由组织人事处初步审核申请人员资格,组建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并根据报名的基本情况,通知申请人员按学历认证要求申请学历认证。

(三)网上申报:4月9日-15日(每天7:00-24:00开放),报名截止日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4月11日下午2:20-3:40在院部3号楼3305机房组织网上统一申报培训。组织人事处集中指导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认定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资格认定栏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届时会详细讲解填报要求和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四)体检:4月9日­—12日(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人于4月9日前打印体检表(附件5),贴上照片(此照片与申报表及系统申报照片为同底版照片)到组织人事处师资科盖章,组织人事处组织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基本条件的人员到珠海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报告由组织人事处统一领取。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4月18日—20日(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学科研处根据申请人员报名情况,组建高校教师资格专业测评小组,负责对无教授、副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计划财务处代收教师资格考试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240元/人。

(六)收交材料:4月16日-20日

申请人提交认定材料,师资科检查认定材料。

(七)公示名单:4月24日-5月1日

(八)上报材料:5月7日

组织人事处将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7253031。

 

附件:

1.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任教学科列表

3.报送材料具体要求

4.申请表填写样式

5.体检表

     

   

 

 

组织人事处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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