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学院,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粤教委干﹝2010﹞189号)、《2011年珠海市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珠组通﹝2011﹞136号)和《2011年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珠人社〔2011〕28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特制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1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2011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11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请各部门认真学习相关精神,严格按要求完成2011年度考核工作。
附件: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1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2011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11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1年年度
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2011年珠海市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珠组通〔2011〕151号)的有关规定,学院党委决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问题安排如下:
一、指导原则
年度考核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和突出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扩大民主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透明和简便易行的原则。
(五)坚持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工作组织
考核评价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年度考核工作由学院党委负责,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党益群
副组长:刘华强
成 员:官伟强、陈智霖、王韦华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对学院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其中思想政治建设主要考察政治方向、全局观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等方面的情况;领导能力主要考察科学民主决策、依法治校、统筹协调、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的情况;工作实绩主要考察完成目标任务、学校整体发展状况、服务教学科研、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考察工作作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校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
(二)对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德”主要考察政治态度、执行民主集中制、思想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察政策水平、工作思路、组织协调、科学决策,抓班子带队伍、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考察敬业精神、管理工作投入、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察完成年度任务、解决突发事件与复杂问题、注重长远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廉”主要考察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
(三)对学院党委副书记(含纪委书记)、副院长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德”主要考察干部的政治态度、大局意识、思想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察干部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考察干部的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察干部履行职责成效、解决突发事件与复杂问题、开展基础性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廉”主要考察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五个等次,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四、考核等次及优秀指标数
(一)评定等次条件: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民主测评优秀票和良好票得票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优秀票要达到50%;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定为基本称职;民主测评不称职票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评定为不称职。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均评为称职。
(二)优秀指标计算:优秀等次人数按学院市管处级干部总数的15%计算(1个指标)。
五、考核程序
(一)年度工作总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根据年度考核内容的要求,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2011年珠海市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附表3、4)。
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应包括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内容。
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总结应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分管和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该项工作于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公开展示。领导班子的工作总结和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于2011年1月3日-2012年1月4日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党务公开栏展示。
(三)大会述职与民主测评。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由学院党委书记党益群代表领导班子述职和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作个人述职报告;班子其他成员作个人述职报告。参加述职大会人员包括: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代表、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详细名单见附表5)。
根据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与会人员分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附表2)的回收与统计工作由组织人事监察处负责。
该项工作初步定于2011年1月4日在院部三楼大会议室完成。
(四)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考核期间,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征求意见箱、电子信箱等方式听取师生员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五)报送材料
1.1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委组织部。上报材料包括:《2011年珠海市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和《2011年珠海市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呈报表》。
2.3月上旬前将相关材料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上报材料包括:
(1)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2)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包括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内容);
(3)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结果汇总表;
(4)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结果汇总表;
(5)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表中“学校党委评鉴意见”栏,由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上报);
(6)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和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表结果汇总表。
六、其他工作安排
(一)组织人事监察处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二)党政办公室负责起草《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附件2: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中层干部2011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我院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1〕289号)和学院党委关于进行中层干部届中考核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
为加强对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考核的整体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党益群
副组长:刘华强
成 员:官伟强、陈智霖、霍晓光、宫 峰、蔡 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陈智霖担任。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院系部、处室负责人及党总支书记、电大副校长、副书记(名单见附表6)。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全面考核中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学习情况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主要缺点和不足,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指标的计算方法为: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的市管干部除外)的15%以内,共计4个名额。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该项工作于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
被考核人对自己本年度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总结,填写《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表8)。
(二)主管领导提出建议等次
2011年1月4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学院分管领导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阅读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自评结果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评议信息,并根据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评鉴,提出建议等次。
(三)述职及确定等次
该项工作于2011年1月4日前完成,地点初步确定在院本部三楼大会议室,参加述职考评会人员包括:学院领导、各院系部、处室负责人及党总支书记、成教学院副校长。
被考核人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评会,在考评会上面向学院领导述职,每人述职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述职的内容是本人任现职以来(主要是本年度)的工作总结情况。学院领导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评价,填写《2011年中层干部民主考核测评表》(附表8)。
(四)结果公示
该项工作于2011年1月11日前完成。
对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上报考核结果
该项工作于2011年1月12日前完成。
将经公示的考核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1、被判管制、刑事处分、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人员;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人员;
4、本年度内到龄退休人员。
(二)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1〕236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3: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2011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1〕236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2011年度在职教职工(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院系部、处室负责人)。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
三、考核组织
学院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在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各部门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一)成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考核的整体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党益群
副组长:刘华强
成 员:官伟强、陈智霖、霍晓光、宫 峰、蔡 胜、王韦华、熊俊超、周剑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陈智霖担任。
(二)成立各部门考核小组
根据部门人数由3—7人组成各部门考核小组,负责对部门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及考核评鉴意见进行审定。具体人员组成由各部门自行研究决定。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详细内容见珠人社〔2009〕35号文)。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指标控制在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优秀指标分配表详见附表9)。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该项工作于2011年12月30日前完成。
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对自己本年度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总结,填写《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表7)。
(二)述职及确定初步等次
各部门自行组织本部门人员述职,部门负责人确定被考核人初步等次。该项工作于2011年1月4日前完成,地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各部门对本单位教职工考核后,填写《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附表9)。
(三)上报材料
各部门于2011年1月4日前将《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和个人的《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报组织人事监察处。
(四)确定等次
该项工作于2011年1月5日前完成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考核小组确定的被考核人的初步等次意见进行讨论研究,确定考核人等次。
(五)结果公示
该项工作于2011年1月11日前完成。
对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两级考核委员会:
1、学院考核委员会。由16人组成,党政领导及组织人事监察处负责人约占三分之二,教职工代表约占三分之一。负责对全院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及考核评鉴意见进行最后的审定。组成如下:
主 任:党益群
副主任:刘华强、官伟强、陈智霖
成 员:霍晓光、宫 峰、蔡 胜、王韦华、熊俊超、苏志东、刘会全、张秀国、于含冰、许 芹、陈镇明
2、各二级单位成立考核委员会。根据单位人数由3—7人组成。其中党政领导及人事干部约占三分之二,教职工代表约占三分之一。各单位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及考核评鉴意见进行审定。组成部分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研究决定。
七、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1、被判管制、刑事处分、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人员;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3、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人员;
4、本年度内到龄退休人员。
(二)新录用的人员(含年内试用期满的人员)参加本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定级、任职的依据。
(三)凡我院正式入编不到半年的纳入合同制教职工系列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定级、任职的依据(名单见附表11)。
(四)其他未尽事宜依照《2011年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珠人社〔2011〕289号,见附表)相关规定执行。
附表:1.2011年年度考核安排一览表
2.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党委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年度考核评价民主测评表(略,按省规定格式制表)
3.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略)
4.2011年珠海市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略)
5.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1年年度考核述职大会参会人员名单
6.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大会参会人员名单
7.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8.2011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9.2011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
10.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分组及优秀比例表
11.201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人员名单
12.2011年度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13.2011年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年度考核附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