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8]273号)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现就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度,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学院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着力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学院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
一年来,学院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一是理顺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理顺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对于公开的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充分发挥党政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纪检监察、督办督查的监督检查作用,保证信息公开的有效开展。三是丰富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学院网站、广播、学院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公文、简报、年鉴和宣传册、信息公告栏、电子屏等形式公开学校办学的各类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学院网站公开发布信息545条。学院行政办公OA系统发布通知公告信息139条。学院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55次,对外媒体公开信息45条。学院积极加强与各媒体间的联络合作,在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珠海电视台等省市媒体以及广东省教育厅、中国职业教育网等各类业务网站刊发信息近150余次,切实提升了学院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也拓展了学院信息公开的多样性。学院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教职工、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全校教职工情况通报会,党委会议纪要和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印发给学院各二级单位,让全校教职工及时了解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信息。同时制作学院宣传手册、学生手册以及校风校训等内容,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广播、广告位等载体广泛宣传,扩大学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二)基本公开信息
1.学院办学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通过门户网站设置“学院概览”“新闻中心”“机构设置”“教学机构”和“招生就业”等专栏板块,实时公布教学概况、招生信息和活动开展等内容。学院在校生人数、教师情况、专业设置、硬件设施等情况公布在“学校简介”栏目;校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公布在“组织领导”一栏;专业情况公布在“教学机构”内各二级学院网页;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公布在学校党政办公室网页规章制度一栏;学院发展规划等重点工作安排在“发展规划”栏公布,并以形式及时下发至各二级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
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持续推动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等有关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自主招生信息公开,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2018年时间安排,在学院官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方式、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公布自主招生章程、考试大纲、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二是普通高考信息公开。通过学院官网及时公开省内外招生计划,发布《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迅速将录取名单上传至录取系统,为考生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渠道。三是开通招生咨询24小时热线、网上答疑、微博互动,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与广大网民进行交流和沟通、答疑解惑、宣讲政策。
3.财务工作信息公开
(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公开。本学院严格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以及经市物价局审核的我校各类收费标准进行收入,各类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及时在学院网站和教学楼等信息公开区域进行公开。
(2)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根据市财政局有关2018年预算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校2018年预算信息已在珠海市政务网站和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同时作为主管部门也公开了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部门汇总)、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3)招投标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信息以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单一来源公示、采购计划、采购需求、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更正或变更公告、结果公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和监管信息等政府采购信息均按程序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和教学楼信息公开栏等信息公开区域进行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1)严格按要求公开相关事项。 本学年,学院通过上级部门网站、校园网、OA公告栏等方式,面向社会和全校职工公示了人员招聘、人才引进、人员聘用等人事事项信息。期间,公示公开招考工作人员事项(含高层次人才及合同制招聘)8次;公示高层次人才引进事项2次,公示人员聘用事项3批次。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学院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原则,一是空缺职位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要求公布选拔方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等;二是考察公开,干部考察工作开始前,发布考察公告,公开考察对象基本情况、考察方式、考察时间、考察地点、考察组成员和举报受理方式等相关信息;三是讨论决定公开,在党委会酝酿过程中,通报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结果,党委成员票决之后,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结果;四是任前公示公开,有关干部任职前需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职教信息公开
积极利用学院网站、部门网页和微信推文方式发布职教政策和动态,在学院网站“职业教育研究所”栏目下设“部门概况”“最新动态”“职教研究”“职教关注”“他山之石”“文件下载”等板块,介绍职教政策、本地和外地最新职教动态、职教研究专论,累计发布职教信息40余篇;主持运营“职教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台,设有“职教聚焦”“热点聚焦”“职教资讯”“图说职教”等栏目,常态化推介我院校职业教育活动周开展活动情况,一年来发布有关文章250篇。
6.师生服务信息公开
学院通过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类师生服务信息43条,先后制定并公开《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教室使用管理规定》《宿舍管理条例》《学院水电管理条例》《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治疗室工作职责与制度》等有关服务指南文件。同时学院食堂、商铺等国有资产全部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开招标,确保相应流程合理规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度,本院校未出现依申请公开信息,没有对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7-2018学年度,学院通过教代会、座谈会、调研以及其他渠道收集并听取了师生及社会公众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反映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度,未出现因本院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未接到上级或其他单位转来的相关意见。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加强了对相关工作文件要求的研究和落实,首先是各部门切实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落实,不断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本院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加强了对公开信息的长效监督和安全管理,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监督电话、公开信箱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妥善处理可公开信息和不公开信息间的分类管理,规范管理信息资源,提高信息使用效益。
3.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和公开渠道,充分运用互联网、社交平台、院校内传统媒介等方式,帮助师生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学校信息,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二)存在问题
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各部门间信息衔接方式尚有提升空间,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仍需加强,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有待进一步规范明确。
(三)改进措施
下一学年度,学院将进一步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及时梳理并公布院校内各单位网站的公开信息目录,以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是增强信息反馈,打破以往单向信息反馈模式,通过校园媒体的师生评论、微博微信以及其他校园媒体的留言板块来了解受众对高校信息公开的特殊要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广大师生的监督作用,形成校内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监督,畅通沟通渠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专此报告。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