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立若干应急小分组
(一)应急处置小分组
1. 密切关注气象灾害的最新状态及发展趋势,灾害性气
象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做好防御准备,进行必要的防灾宣传和教育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检查、落实防灾措施,制定防灾值班安排。(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3.制定和组织实施防灾自救方案。(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4.灾后损失情况的调查、评估,救灾情况的总结与上报。(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二)安全保卫小分组
负责校园的安全保卫及危险地点的警戒任务。(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三)后勤保障小分组
1.师生员工的饮食、饮水储备与配送及其他抢险必需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水电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保障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3.险情排除及救援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4.灾后现场的清理、处理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四)人员疏散小分组
师生员工的疏散及向安全地点转移的组织、安排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五)医疗救护小分组
1.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理和救护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灾后疾病调查及防疫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六)善后处理小分组:
1.伤亡人员的慰问及优抚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灾后恢复及重建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其他单位配合)
二、预警、预防和应急响应
(一)依据珠海市气象台(局)发布的预警信号,以书面、广播或校园网讯的方式向全院发布。(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二)台风各等级预警信号对气象灾害的防御指引。(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1.白色预警信号: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的报道或通过气象咨询电话等气象信息传播渠道了解热带气旋的最新情况,以决定或修改有关计划。
2.蓝色预警信号:做好防风准备。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
热带气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招牌和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被大风吹动的室外物品。
3.黄色预警信号:进入防风状态。关紧门窗,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4.橙色预警信号: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学校停课,并
负责对已到达学校学生的安全保护。
5.红色预警信号: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停业、停课,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三)当台风白色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提示师生员工做好防风、防雨准备,对学生进行必要的
安全防护教育。(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四)当台风蓝色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组织专门人员对校园内的水电设施的运转情况和建筑物、临时搭建物、悬挂物及易受暴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整固或清理,特别要做好所有门窗的关闭加固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启动防台风值班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五)当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做好应急救灾的器材、物资的准备和储备工作;食堂储备2天的食物及饮用水;校园医护人员做好医疗救护的药品准备、救护人员的配备及应急培训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校园各基建、施工工地停工,切断危险室外电源,做好防灾应急安全工作;开辟校园安全庇护场所供施工人员暂避;停止户外集体活动。(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六)当台风橙色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学校根据情况可以停课,根据险情划出校园禁行区,学生不得离开校园。(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人员留在安全处。
3.校领导24小时在校园值班,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4.密切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定时上报情况。(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七)当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学校停课,教职员工和学生留在安全地方暂避;对已到校或在校的师生员工做好安全保护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院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到达工作岗位,统一指挥和应急处置学院或本部门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性事件。(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3.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各应急工作小分组依照分工做好应急响应各项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4.抢险及救护人员严阵待命,做好随时对重大灾害的抢险及受伤人员的施救准备。(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5.做好师生员工向安全地点转移的准备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三、后期处置
(一)当台风或暴雨预警信号解除后:
1.迅速组织灾后校园的恢复、清理和重建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对师生进行思想干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3.做好伤亡人员的治疗及优抚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4.开展灾后疾病调查及防疫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5.进行灾害损失情况的评估、统计及总结和上报工作。(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6.若涉及保险及理赔事宜,学校协助办理。(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四、奖励与处罚
(一)对在防御台风或暴雨等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或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人员,学院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二)因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而致病、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和抚恤。
(三)对在防御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中不履行职责或有失职、渎职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