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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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0修订)

2021年10月09日 11:18 蓝标克 点击:[]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预案》为依据,从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维护考试公平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学校应急处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适用范围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特指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中,在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或其他不可预测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家级各类考试(如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相关考试、学校各类课程考试等。

三、等级类型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学校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分为一般事件和重大事件两个等级。

(一)一般事件包括

1.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

2.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3.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

4.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

5.考试过程中,考试微机出现病毒和软件故障,或者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

   6.考试期间个别学生突发重大疾病。

   7.考试期间因考生违规违纪导致考点秩序混乱,或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受到威胁。

       8.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

(二)重大事件包括

1.考试期间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2.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3.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

   4.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或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受到严重威胁,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严重混乱管理失控。

5.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四、应急措施

(一)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二)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恐怖事件、自然灾害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做出停考、缓考或其他处置措施。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学校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学校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实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采取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止疫情扩散。(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三)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意见,应采取措施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请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考试时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作废。(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四)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泄密事件调查;如果在命题过程中发生试题泄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启用第二套备用试题,重新命题,另外安排考试时间;如果在试卷印制、运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提前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泄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考试照常举行;重新命题,另外安排考试时间;已考科目成绩无效。(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五)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时,应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学校考点殴打学校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六)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或学校有关考试规定做好情况记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处理方案,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

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通知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复印备用试卷,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在接到更正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考点和相关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试卷更正前交卷应在其试卷上需更正的题目旁边注明“更正前交卷”字样,并按照国家或学校有关考试规定做好情况记录。(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七)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时,各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如果停电影响考生考试,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另找时间举行该科目考试。

如果考试微机出现死机、掉线、病毒或软件故障时,各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监考教师应立即安排考生在备份机上进行考试,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或软件故障等情况,应急处工作组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尽力排除故障。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另找时间举行该科目考试。(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八)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或一般事件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九)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考务人员应根据事件等级和危害程度,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置。(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十)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试期间不接待新闻单位采访。

五、善后处理

(一)查清事件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表彰应对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

(二)针对突发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完善考务管理,在细节处上下功夫,实行无缝监管,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三)突发事件处置结果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四)若涉及医疗救护等事宜,学校协助办理。(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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