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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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0修订)

2021年10月09日 11:10 蓝标克 点击:[]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校集体食堂、超市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过期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使用物理消毒、煮沸蒸汽消毒,温度必须保持在100℃以上,时间1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在120℃,时间20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85℃,时间40秒以上。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其污染环境和水源。

6.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2.加强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提高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烂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员工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疑似病例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应急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当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立刻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珠海市卫生防疫站、金湾区卫生防疫站报告,同时报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三)全力配合医疗机构进行伤员的急救处理。做好发病人员与未发病人员的隔离工作,安排好师生的教学秩序,以免出现混乱状态。(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三、应急处置分类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学校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3)学校内如无疫情发生,应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严格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重大突发事件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发病者及接触者实施监控外,全校其余师生员工应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防治等工作。(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4)加大通行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3.特大突发事件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全面掌握人员的流动情况,严格控制人员流动,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学校师生员工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由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暂停师生员工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暂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由人事处、各二级学院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应每日进行消毒,保持通风换气。(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肺炭疽及新冠肺炎等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由各二级学院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3)尊重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的加工出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珠海市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设备等,并保护好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物品。(由后勤保卫处负责)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预防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调查,查明事件原因。(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2.及时将发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恶性发展。(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4.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治措施,杜绝隐患。(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三、后期处置

(一)第一时间通知伤亡家属。(由人事处、各二级学院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二)对师生进行思想干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三)对师生家属进行接待及安抚工作。(由各二级学院、人事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四)若涉及医疗救护等事宜,学校协助办理。(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五)对突发疫情、中毒事件处置结果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四、事故责任追究

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将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首位。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还应定期汇总分析事故情况,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切实有效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整改措施。并视该突发事件轻重情况,必要时对造成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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